各党总支、支部,各部、室,各厂、分公司:
春节将至,为了贯彻落实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贾廷亮“文明过节,倡导企业新风”的指示精神,强化中共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,打击请客送礼不正之风,弘扬清正廉明、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,特制定以下九条规定:
一、不准接受下属单位、服务对象、所属员工的现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。
二、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送礼、吃请、私人旅游等活动。
三、不准借过节之机,以任何名义给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赠送礼品、礼金和“红包”。
四、婚丧事宜一律按照公司纪检委晋大纪字2009[1]号文件精神规定办理:除年轻员工结婚,子女12岁生日、婚嫁,父母丧事外,不准以任何理由大操大办,借机敛财。对上述正常婚丧生日事宜,也应以表达心意为主旨,礼金上限为:董事长、总经理一级不超过500元;副总一级不超过300元;中层部级不超过200元;其他人员不超过100元。
五、不准借节日之机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,尤其要严禁个人公休却让基层接待,增加基层负担。
六、不准领导、机关、部门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或组织其它高消费活动。
七、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乱发钱物。
八、不准参与赌博、变相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。
九、严格执行公司《关于规范公司对外接待工作的相关通知》的规定,严禁在工作日内饮酒。
两节前后,各分管领导,各支部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廉洁建设,确保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有效落实,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。对请客送礼行为,纪检委将组织专人明察暗访,并通过各种渠道接受各方监督举报,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而上的单位和个人,一经查实即予降职降薪处分。今后,婚丧事宜要符合晋大纪字2009[1]号文件的规定,并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过批准方可操办,纪检委全程监督。对勇于实名举报、提供证据者,将予重奖。对领导不重视、措施不得力、工作不到位导致严重问题的地方和单位,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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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
纪律检查委员会
二0一0年一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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